吉隆坡市區  

(吉隆坡22日訊)

大馬購屋者協會總秘書鄭金龍揭露,一些自稱是“產業導師”的人士設立投資者俱樂部,招攬投資者以團購方式購入房產,以向發展商爭取高額折扣,導致房價節節上升,該協會促請當局調查這類俱樂部的炒房活動。


折扣可高達25%
鄭金龍接受《太陽報》訪問時說,這些俱樂部獲得的折扣甚至高達25%,導致發展商把“損失”的金額轉嫁到其他購屋者身上,以抵銷之前的盈利損失。
他指出,據他瞭解,巴生河流域至少有7個投資者俱樂部,購屋者協會促請當局當局徹查這些俱樂部;“產業導師”公然打廣告,甚至列出他們合作的發展商。
“他們(產業導師)說他們`代表'發展商,這表示這些俱樂部與發展商已達成協議,這些俱樂部在產業界如雨後春筍般成立,他們代表100至200名、甚至500名購屋者以操縱房價。


俱樂部控制50%單位
“一些俱樂部甚至控制50%的房屋及商業計劃的單位,他們的手法是以團購者的身份與發展商談判,爭取高達25%的預售(prelaunch)折扣,這是巨額數字,發展商或會答應。”
他指出,發展商的房屋計劃一般需要售出40%至%50%的單位,計劃方可行,才能獲得銀行融資展開工程,因此發展商一般願意提供預售折扣給投資者俱樂部。
他披露,產業導師不會告訴會員他們獲得25%折扣,而是說獲得15%,這甚至比土著獲得的7%房屋折扣及10%商業單位折扣更高;俱樂部會員對折扣感到興奮,但他們不知道另有10%折扣已落入產業導師的口袋。
他說,購屋者協會認為當局應該監督這些俱樂部,以確保俱樂部的會員,不會遭遇一些黃金計劃投資者的相同命運;該協會不時向當局提及投資者俱樂部的課題,最近一次是在昨日舉行的大馬再抵押機構25週年新書推介儀式。
“去年我們在一場對話會上提出此課題,出席對話者包括房地部、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(REHDA)和國家銀行的代表,政府表示會探討此事。”


發展商疑涉局內交易
鄭金龍促檢視法令
鄭金龍建議產業代理、評估師和估價師局,首先探討個人購屋者在房產交易中獲取傭金的合法性,因為只有持有執照的產業代理可收取傭金;他也建議當局檢視局內交易法令,探討發展商在推介房屋計劃前,售屋給投資者俱樂部是否可被視為局內交易。
“在股票交易法令下,局內交易屬於刑事罪,至於產業的局內交易,是指發展商通過不恰當的安排,結合銀行家和投資者俱樂部,以配套方式出售房產。
“這是違法的,因為發展商不是把房屋出售給真正的買家,而是賣給炒房的投資者俱樂部。”
據瞭解,現有的局內交易法令,只涵蓋在本地上市的證券。


預售房屋須獲準證
質疑房地部是否執法
鄭金龍說,根據房屋發展條例,若發展商沒有獲得房地部發出的銷售及廣告準證,不能向公眾預售房屋或讓他們預先登記,他質疑房地部是否有展開執法行動。
他今日對星洲日報說,購屋者協會從2012年起已跟房地部和國家銀行進行7次會議,並投訴投資者俱樂部的炒房活動,當局僅表示將展開調查。
“除了巴生河流域,投資者俱樂部也活躍於柔佛新山和檳州等城市地區,政府應該採取前瞻性措施遏制這類炒房活動;這些俱樂部並沒有產業代理執照,他們的活動如同直銷,貿消部應該調查。
“股票的局內交易是非法的,投資者俱樂部的活動與股票局內交易雷同,因此我提出`產業局內交易'的字眼;炒房活動導致首次購屋者難以購屋,因為房價高得離譜。 ”


投資者俱樂部的炒房方式
1投資者出席講座,通常首次講座是免費的,以吸引新會員;
2投資者付費加入俱樂部,會費可以是每月繳付或一次過繳消;
3俱樂部向會員提供購屋優惠,通常高於土著享有的7%;
4投資者購買及持有房產直到計劃竣工;
5投資者以高價出售房產或炒高房價;
6投資者賺取盈利。


(星洲日報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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