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市區夜景1

2015年財政預算案,對房屋領域著墨點不夠市場預期來得多,主要重點是通過一個大馬房屋計劃推出8萬間房屋,以及人民房屋計劃推出2萬6千間房屋,這肯定無法應付實際市場需求,使諸多購屋者可能仍然要望屋興嘆。

廉價屋已是過去式,現改稱為可負擔房屋,其定義相當廣泛,不同屋價及購屋群,對它都有各自的定義。一般而言,現在可負擔房屋的價格可能是50萬令吉或以下水平。實際情況是,對大多數人特別是新鮮人或打工一族來說,這依然是不能負擔的水平。

若是人民或大部份消費者平均月入僅為3千令吉,推出價格過高的房屋產品是不切實際的,人民收入跟不上屋價走,發展商可就要轉向可負擔房屋應付實際需求。建造豪華型房屋不是不可以,僅占市場一小部份即可。叫價數十萬甚至突破百萬令吉的房屋,實在是高估一般購屋收入與能力。

其實,遠超大多數人民或消費者收入的高屋價,或高估市場能力或甚至達到泡沫化的價位,與市場脫節,也會衝擊整體經濟的發展與成長。

因若是大多數的人民或消費者的收入或資源,大部份被綑綁在居住房屋的需求上,個人或家庭的財富資源失衡,這肯定影響他們在其他消費領域的能力,從而打擊市場的內需。消費者千萬不要讓高額房貸拖垮生活品質,變成“窮得只剩房”的房奴。

單是一個單房公寓已賣到70萬、80萬令吉,以大馬的生活水平比先進國的房屋價格,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及匪夷所思的,特別是在一般普羅大眾的收入而言,就算整個家庭增加950令吉援助金,也是杯水車薪,對居者有其屋目標不會有太大幫助,反而持續打房或關注屋價不合理攀升才是上策。

若是以一名在職場工作3、4年的新鮮人的月薪約4千令吉為准(已經是高於平均),為了要購得一間25萬令吉所謂可負擔房屋,也要不吃不喝約5年光景,根據聯合國的房價收入比,則是最好不要超過3年。

從一些國家過去的打房措施顯示,銀行業在謹慎預防出現房價泡沫扮演重要角色,可採取行動包括不要貸款給投資客、不要壓低利率搶貸款、以及不要只看豪宅擔保品價值,而要嚴審貸款人條件等。

打房措施要持續,避免房價持續攀升。精明消費購屋時要精打細算,特別是避免落入人為搶購房屋的假象,以成為一世為房屋打工的房奴。

政府也應釋放出更多保留土地,發展更多城市周邊或更遠的土地進行房屋計劃,以應付市場殷切的需求,而屋價持續不斷走高的其中原因,實是住宅房屋的需求永遠都超越供應,特別是大馬尚是人口年輕的國家,可預見對房屋的需求仍然殷切。

高屋價的其中主因,為土地價格高昂,特別是政府在釋放出的土地價格走高,加上產業發展商通過高屋價牟利,要大多數人買單,將手中有限的財富或甚至負上高債才買到房產,他們的購買力也將嚴重受到侵蝕。除了少數人攫取厚利外,使整體經濟特別是消費領域也深受其害,對大多數人來說,最終是弊多於利。

(星洲日報/焦點評析:李文龍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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