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到地契,一般人都不大清楚以下問題:
什麼是總地契(Master Title)?它與個別地契(Individual Title)或分層地契(Strata Title)有什麼關係?
單位業主在什麼時候,依據什麼程序才能領取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?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發出後,須注意些什麼事項?
發展商在開發並發展土地時,有關土地的地契通常包括整個或部分發展計劃的土地面積。
這類概括整個或部分發展計劃土地面積的地契,稱之為總地契。
當發展商將土地發展為房屋或其他產業時,個別單位的業主將會獲得各自單位的地契。


單位業主的地契可分為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兩種
如果有關發展計劃屬於共管社區計劃(Strata Scheme),那麼土地局將發出分層地契於每個單位,而總地契將註冊在管理機構(Management Corporation)的名下。
如果有關發展計劃不屬於共管社區計劃,那麼土地局將會把總地契撤消,並將之分割為單位的個別地契。


發展商須申請地契
申請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是發展商的責任,如果發展商沒有履行責任,就須負法律責任。
至於土地局需要多久的時間發出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,取決於發展商所提呈的文件、資料等是否齊全。
近年來,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一般在發展商移交空屋後的兩至五年間發出。
土地局發出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時,所有的地契將註冊在發展商(或總地契的地主)的名下。
單位業主們必須在收到發展商通知,要求轉換地契的通知書後的一年內轉換手續,將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轉至單位業主的名下。
如果單位業主沒能在一年內轉換手續,業主可被罰多過1000令吉,不少於1萬令吉的款項。


轉名須簽轉移備忘錄
必須注意的是,在進行個別地契/分層地契轉名時,發展商與單位業​​主必須簽署轉移備忘錄(Memorandum of Transfer,稱MOT)。
同時,單位業主必須承擔支付律師費、註冊費及MOT的印花稅。
然而,如果單位業主不是第一手買主,而是由二手市場購得有關產業,那麼他在向之前業主購買時所簽署的轉讓契約(Deed of Assignment)所付的印花稅,將可抵消MOT的印花稅。
有關業主只需把一份轉讓契約的副本,連同MOT一起遞交給稅務局登記,即可抵消MOT的印花稅。
MOT繳付印花稅後即可連同有關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,提呈土地局進行轉讓。
MOT轉讓登記後,個別或分層地契即註冊在業主名下。
擁有有關個別或分層地契,業主可以更容易證明自己的產權,有利於交易的進行、交易價的敲定。


陳佐彬創業家型律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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